海淀区胚芽企业培育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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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019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掘潜力型企业,完善企业服务链条,降低科技型初创期企业发展成本,推动海淀区科技型初创期企业加速发展,发布海淀区胚芽企业培育专项申报工作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海淀区注册纳税,成立时间在3年以内(生物医药企业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生物医药企业为201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符合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2016-2018)累计融资金额在 300 (含)万元人民币以上,5000万人民币(含)以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入选:
  1. 具有原创性技术,企业或主要创始人需具备1项(含)以上发明专利;
  2. 企业参编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含)以上;
  3. 企业或主要创始人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或同规格奖项;
  4. 由“千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海英人才”、“雏鹰人才”等高端人才创立。
  已入选胚芽培育专项的企业,将不再列入申报对象。 
  二、支持措施
  1. 资金奖励。入选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2. 空间拓展与选址服务。跟踪企业空间需求,对接空间资源,积极做好低成本的空间拓展和选址服务。 
  3. 投融资服务。优先推荐申请政府股权投资基金;提供创新贷、创业贷、专属结算通道和个人服务等专属金融服务包。
  4. 建立联系机制。建立及时、畅通的联络机制,做好点对点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和企业发展需求。  
  三、申报方式
  “胚芽企业”评选采取创业服务机构推荐或企业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企业需登录统一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企业通过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注册信息,按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平台,选择“在线申报”栏目,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本次申报仅限于网上申报,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海淀区胚芽企业推荐(自荐)表》;(必填)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必填)
  (三)带有工商备案章的公司章程扫描件(加盖骑缝章);(必填)
  (四)企业融资、已获投资协议扫描件(加盖骑缝章);(必填)
  (五)所获投资款项银行进账单扫描件(加盖公章);(必填)
  (六)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选填)
  (七)企业参编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选填)
  (八)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或同规格奖项等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选填)
  (九)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海英人才”、“雏鹰人才”等高端人才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选填)
  
  链接地址:2019年度海淀区胚芽企业培育专项申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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