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北京市积分落户等优惠政策,是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2023年第四批国高新申报时间截止后,仍不断有企业提出申报需求,为满足各科技企业国高新申报需求,申报受理时间延长至2023年11月28日,请有意向申报国家高新技术资质的企业抓紧报送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北京市各区国高新奖励汇总
东城区:迁入首申10万元
西城区:迁入西城园/首申30万元,重申5万元
丰台区:迁入园区内/首申30万元,重申10万元
顺义区:迁入/首申30万元重申10万元
密云区:首申50万元/总部型、区外迁入10万元
怀柔区:迁入科学城内/首申30万元
大兴区:首申(科技服务机构)30万元
延庆区:延庆园内首申10万元(村高新首申2万元)
平谷区:首申10万元
房山区:首申 30万元
昌平区:首申50万元,重申5万元
石景山区:首申30万元,重申10万元
门头沟区:首申10万元/第二次5万元/第三次2万元
通州区:培育首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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