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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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019

市学会、基金会,各区科协、基层组织:
  “百千万人才工程”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委组织实施的旨在培养造就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工程,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400人左右,其中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领军人才100名左右。“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是围绕首都重点学科和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北京市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程,是与“北京学者计划”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相衔接,与我市各行业、系统人才计划、工程相补充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每年选拔一次,每次20名左右。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市科协可推荐国家级和市级候选人各4名,现就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一线科研、产业创新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家级人选
  1. 从事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 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6.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二)市级人选
  1.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4.已经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以及已入选“海聚工程”“高创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和时限
  市科协所属各团体、组织均可推荐国家级和市级候选人各1名,但不得与其他渠道重复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于2019年4月25日前完成推荐材料报送工作,过期不予受理。市科协接收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市科协系统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参加全市评审。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说明组织人选推荐、综合评议等情况,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推荐国家级人选的材料包括: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3份(从www.zhichen.com.cn“新闻中心-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A4纸打印后左侧简单装订),软件生成电子数据文件1份(文件后缀名为“.RPU”)。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在“本人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干部、人力资源)部门意见”栏中无需填写盖章。
  2. 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
  (三)推荐市级人选的材料包括:
  1.《归口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WORD电子版文件(附件3)及纸质版3份(A4纸打印后左侧简单装订)。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并在“本人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归口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无需填写盖章。
  3. 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应有证书、项目书等扫描件做证明,证明材料应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如无证明材料或出现不一致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
  国家级和市级人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套,包括:
  (1)附件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附件2:获奖证书;
  (3)附件3:承担科技项目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4)附件4:获得基金资助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5)附件5: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材料;
  (6)附件6:代表性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重要学术专著目录、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7)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上述所有电子版文件应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bqwrcgckexie@163.com。文件名称应写清推荐单位及推荐人选。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把标准,严格程序,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人选质量。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B座512室北京科技咨询中心人才工作部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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