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科普基地复核及2019年度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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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及《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按照《北京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189号)规定,组织开展北京市科普基地复核及2019年度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基地复核
      (一)复核时间
      2018年11月16日-12月7日
      (二)复核对象
      1. 命名周期为2016-2018年的北京市科普基地。
      2. 上一年度年参加科普基地复核未通过,进行整改的科普基地。
      (三)申报方式
      1. 请于2018年11月16日—12月7日,登录北京科技传播网(http://www.kejichuanbo.com),进入“业务办理¬—科普基地申报系统”,在“基地复核”栏目填报科普基地复核材料、《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 请各基地认真完成本次复核工作,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科普基地复核材料只需在线报送,无需提供书面材料。
      二、2019年度科普基地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16日—12月7日。
      (二)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三)申报方式
      1. 请于2018年11月16日—12月7日,登录北京科技传播网(http://www.kejichuanbo.com),进入“业务办理—科普基地申报系统”,在“基地申报”栏目填报《科普基地申报书》、《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 无系统帐号的申请单位可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申请。已申请过系统帐号的单位可直接登陆并填写。
      3. 科普基地申报名称可以用单位名称、展厅名称、园区名称等进行申报。
      (四)推荐渠道
      1. 中央在京单位及军队所属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委审核。
      2. 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属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委、办、局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市科委。
      3.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申报材料由所在区科委(科协)负责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市科委。
      (五)申报材料
      1.《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书》、《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 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3. 科普工作管理制度、本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科普工作计划、时长5分钟的介绍本单位科普工作视频片或介绍科普资源的PPT文件。
      4. 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材料报送
      1.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24:00,系统关闭后不得再进行填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17:00前。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申报工作。
      2. 申请单位在系统中打印带有水印的纸质《北京市科普基地申报书》、《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科协)公章后报送市科委。
      3. 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报书。
      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命名与挂牌
      对复核合格的科普基地,以及通过命名的科普基地将颁发北京市科普基地牌匾,命名周期为(2019-2021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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